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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全面修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作者:杨晓慧  文章来源:北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29 16:49:20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天津北方网讯:市法制办和建交委日前对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进行了全面的修订,新修订的方案明确今后本市建筑工程实行终身责任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住宅主体工程实行终身保修。

  据悉,新修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案全面强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安全性、耐久性、使用功能和节能环保等质量承担首要责任,提出住宅工程实行分户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竣工验收;明确了对住宅工程的保修期限从交付购房人日起计算;对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其保修年限根据国家规定,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即实行终身保修;屋面和地下室外围的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保修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和供冷期。

  本市首次将住宅门窗纳入保修范围,提出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门窗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对参加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实行备案制,即使工作调动、退休,如发现工作期间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记者杨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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