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尝就业的困惑 |
greece415 发表于 2006/2/14 22:29:00 |
前几天联系好的实习单位,今天突然有了变故。
单位说需要三方协议书。何谓三方协议书?上网查了说是毕业生用的由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签署的协议书,与双方意向书和劳动合同不同。双方意向书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签署的,不列入学校的就业计划方案。而劳动合同相当于正式的用工合同,依据《劳动法》《合同法》,违约都负有相应的责任。
关于实习和签约。一般是实习两到三个月后,双方如果满意签订正式合同。但是对于尚未毕业的实习生来说,没有所谓的三方协议书,是否可以实习呢?这是我们争论的焦点,希望单位可以变通一下,先签署双方的意向书也可以呀!
期待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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