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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经济伦理思想[轉]
儒家的经济伦理思想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构成一个有机的体系。所谓经济伦理,就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所必须遵循的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伦理思想不是一般的经济伦理道德,而是其根本原则、核心和精髓;它是法的哲学内涵,是法形成的伦理道德的原理和依据,是人们认同和内化法律法规的道德基础。儒家经济伦理的思想出发点是仁者爱人,归宿点是治国平天下,价值尺度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儒商经济伦理精神的基础是人道主义。所谓“人道”,主要是指人的活动应该符合人的需要,为了人的目的而进行。“随着人的因素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必须向管理者提出一个如何进一步实现管理过程人道化的课题,就是要求在管理中讲人性、新生人、关心人、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思想的基础应当是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以人道主义为基础的儒商精神,可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精神的内容或补充。
    一、“仁者爱人”的基本道理
    孔子把“仁”当做最高道德原则,主旨是“爱人”,即把人的生命看成是至高无上的,爱护他人、同情他人、帮助他人的人道主义。《论语"颜渊》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大戴礼记"王言篇》也说:“孔子曰:‘仁者莫大于爱人’。”孟子把它概括为“仁者爱人”(《离娄下》)。
   “仁”是关于人我关系的准则,“仁”的出发点是承认别人也是人,别人是与自己一样的人。孔子曰:“爱人者则人爱之,恶人者则人恶之,知得之己者,亦知得之人。所谓不出于环堵之室而知天下者,知反之己者也。”(《说苑"政理》)金文“仁”从“人”从“二”,指人与人的关系。儒家还把“仁”当作人生所追求的最高理想和价值。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孔子的学生曾子说:“士不可以以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可见,“仁”就是儒家的人道主义。
    “仁”与“礼”也是统一的,礼是形式,“仁”是内容;“仁”是内心的德性,礼是外在的规范;“礼”是“仁”的行动规范,“仁”是“礼”的品德表现。这就是重视道德情操与道德规范的统一。“仁”贯穿于一切的伦理道德原则规范之中。
    二、“仁者爱人”的儒家经济伦理
    儒家经济伦理的“仁”,以人道主义为出发点。最早的儒商之一白圭,就称经济为“仁术”。《礼记"大学》曰:“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以“仁爱”精神经商,是儒商的传统。《商贾一览醒迷》要求商人应“本心仁厚”。歙商胡山,经常“耳提面命其子孙曰:‘吾有生以来惟膺天理二字,五常万善莫不由之’”(李维桢:《大泌山房集》),要求子孙按仁义天理经商做人。清休宁商人吴鹏翔在汉口买了八百斛胡椒,验货时发觉这批胡椒有毒,原主惟恐败露真相,央求退货还钱。可是,吴鹏翔为了防止原主又将有毒胡椒转卖给别人,竟将这批胡椒全数买下后销毁,宁愿自己蒙受巨大损失,也不使消费者受害(嘉床《休宁县志》卷15)。
    现代市场经济仍应提倡企业和企业家“仁者爱人”的人道主义伦理思想。现代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人(买者和卖者)、财(货币)、物(商品)的运动,其中心是人。应当尊重人、理解人,人是经济活动的核心,也就是儒家所说的“仁者爱人”。这种以人道主义为经济伦理思想的经济,就应当是道德经济。
    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为“仁”的方法很多,要求也很高,但有其最为基本的方法。孔子强调“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巳”(《壅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这就是最基本的为“仁”之方。
    从伦理学的原理分析,“立己立人”、“达己达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属于换位思维的方法,它反映了伦理道德的最基本的原则。换位思维就是主体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把思考问题的立场和出发点从主体自身转换到客体或主客体之外,以对方或旁观者的角度来认识和体验主体、客体及其相互关系的一种思维方式,有助于理解、洞察他人的内部状态,便于人际交往和沟通。
    在经济生活中,换位思维的方法经常被运用,是经济道德的基本形式。“换位思维”用之于经济伦理,就是应当从顾客的立场出发思考问题,衡量利益,反省到企业营利只有通过顾客购买自己的产品才得以实现的真谛,不能视用户和顾客是被动的消费者,习惯于坐堂等客,甚至磨刀“宰”客,缺乏服务热情,而应真正做到“顾客至上”。
    四、凭良心做事
    儒家思想以“仁”为核心,是因为儒家以“仁”为人的本性。孟子认为:“仁也者,人也。”(《尽心下》)儒家以“天地间人为贵”,“天地之性人为贵”。而人之所以“贵”,是因为“凭良心做事”。因此,一个人是否具有人性,是“人”不是“人”,就看他是否有“爱心”,是否讲良心,这是做人的起码要求。
    善良意志体现在经商活动中,就是要讲良心,俗话说:“凭良心做事”,就是这个意思。一旦“凭良心做事”,你就有了道德自觉,就会知廉耻、辨荣辱。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有坚定的从善去恶的精神,培养起以善心经商的光荣感和惟利是图的耻辱感,这是保持善良人性的重要方法。因为良心的本性是对责任行为的自我检查、预测、调节和审判。若行善,良心上就感到满足、愉悦、放心、宽慰;反之,行恶则良心上就会感到内疚、自尊心受损,惶惶不可终日,无脸面见人。孟子说:“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不耻不若人,何若人有?”“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尽心上》)一个人如果没有仁义道德,没有人的良心,那他尽管有人的躯体,实际上失去了人的本性,没有了人的灵魂,活着与死了有什么区别呢?
    儒家“仁政”的目的是“治国平天下”,这即是儒家经济伦理的归宿点。如果把经济的目的看成只是增加财富,那是粗浅的;如果把经济的目的看成仅仅是个人的发家致富,那是自私的。儒家以“治国平天下”的高尚追求为指导,这是古今儒家的共同特点。
    (一)外王之道
    儒家把“经济”视为“经世济民”的事业,是其“外王”即治国平天下的主要任务。而治国平天下,就是要达到儒家强国富民的目的。儒家把是否能够强国富民,作为评判人物仁义与否的标准。孔子对管仲的评价不同于一般人,他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至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宪问》)这就是说,只要把国家治理好了,国家强大了,人民富有了,外敌不敢侵略,国家得到统一,就是给国家和人民造福,是最大的“仁”。历代儒家都是把国计民生作为从政的第一大事,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当做最大的政绩,主张在经济方面大力发展生产,移民开荒,兴修水利,在政治方面解放劳动力,严明法制,淳化民风,严惩贪污。
    与此同时,儒家认为,发展商品经济的目的就是关注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最早的儒商范蠡就是一个“富好行其德者”,主张“施民所喜,去民所恶”(《吴语》)。子贡“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明人李晋德的《商人之歌》(编入《从商经》,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提出经商的目的是“济人利物”。到了近代,儒家经济伦理的经济目的,已经具体化为注重民生,兴办工厂,修筑铁路,开办银行,走现代化的道路等具体的经济目标和措施。
    (二)利民惠民、藏富于民
    1、利民。孔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尧曰》),“博施,于民而能济众。”(《雍也》)司马迁认为要让人民“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史记"货殖列传》卷一百二十九),也就是说,要依据老百姓谋生取财的本性和客观条件,使他们得到利益。如山地之民,利在山货木材;滨海之民,利在渔盐水产;平原之民,利在粮棉五谷等。在今天,就是促使城市大力发展工业、第三产业;在农村,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乡镇企业,等等。
    2、惠民而不费。孔子认为:“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则可劳而劳之,又谁怨?”(《尧曰》)《孔子家语·贤君》记载:“哀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之急者,莫大乎使民富且寿也。公曰:为之奈何?孔子曰:省力役,薄赋敛,则民富矣。”《国语·鲁语下》记载孔子谈论“敛从其薄”,说“出稷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先王以为足”。这里,“稷”、“秉”、“缶”都不是计量单位,而是标志着微型的抽象,用以美化“井田”制的薄敛。孔子“惠民”而不“费民”,就是要减轻人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通过适当的减税让利发展经济。
     3、藏富于民。孔子主张藏富于民,均富于民,开发财源,节用爱民。“孔子曰:‘君子不尽利以遗民’”。(《春秋繁露·度制》)明清之际的唐甄也曾明确提出“藏富于民”的主张,指出:“立国之道无他,惟在于富。自古未有国贫而可以为国者。夫富在编户,不在府库。若编户空虚,虽府库之财积如山丘,实为贫国,不可以为国矣。”(《潜书·存言》)在今天,就是要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要。
    儒家、儒商利民惠民、藏富于民的经济伦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仍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从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来看,“富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像前苏联,尽管国防强大,但人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得不到满足,不符合历史的潮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富民”的政策,不仅带来了人民的富裕,而且国家也得以强大。从一个企业的微观经济来看,也应利民惠民,与民让利。例如,日本“拉链大王”吉田忠雄毕生信奉的“善的循环”哲学,就是主张利润不可独吞,应将利润分成三份:一份让给消费者,一份留给供货商和经销商,一份留给自己。这种共存共荣、互相有利的方针,促进了企业的良性循环。
     (三)庶之,富之,教之
     古今儒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重视教育。《论语·子路》:“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在这里,孔子提出了在老百姓富裕以后,还应当提高他们的素质的“先富后教”的问题。
     “教民”是十分重要的。孔子说:“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礼记·缁衣》)又说“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子路》),“不教而诛之,是虐杀不辜也”(《说苑·政理》),把“不教而杀谓之虐”(《尧曰》)视为“四恶”之一。在一些地方,从来也没有认真进行过远大理想和思想品德教育,不重视法制教育,领导也做不到以身作则,那里的青年犯案率很高,实在是“弃民”“虐民”的不道德行为。在一些企业,从来也不对职工进行职业培训,不组织职工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到头来把“不能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要求”的责任推到职工的头上,让工人下岗失业,这也是“弃民”“虐民”的不道德行为。只有既“富民”,又“教民”,这才是真正的爱民,这才能使国家真正强大,人民真正富裕。这是儒家、儒商经济伦理给我们的教益。
    价值是反映客体对主体有用性的哲学范畴,“价值这个普遍性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根据张岱年先生的研究,“价值”是近代出现的名词,在古代中国与价值意义相当的词就是“贵”。价值尺度的焦点是义利关系。儒家认为,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如果取之有道而至富贵,那才是真正的“贵”,即实现了不只是“经济人”同时也是“道德人”、“社会人”的价值。
    1、取合义之利
    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里仁》)可见儒家是追求富贵的,但前提是“以其道得之”,否则,就宁愿贫穷。这就是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增广贤文》),“仁中取利,义中求财”。这说明,要把富贵与道义区别开来,道,就是不悖于道义。人的谋利活动要受道义的制约。
    儒家还充分肯定人们富贵的欲望甚至物质利益的合理性。孔子不仅认为求富贵是人所共有的欲望,甚至还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泰伯》)司马迁说过:如果“长贫贱,好语仁义,亦足羞也。”(《史记·货殖列传》卷一百二十九)孔子认为,只要是正当地求富贵,不在乎从事什么职业,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述而》)可见,对可求的富足,孔子是可以不惜降低自己的身分来追求的。
    在经济领域,经商者(包括企业家、商人等)言利求利是天经地义的。正当地求利,就包含了“义”。以仁义精神经商,取舍不苟,不赚昧心钱,是儒商的传统美德。
    2、不义且富贵,于我如浮云
    人们在利面前,应当先思其是否合义。如果说“义然后取”的话,那么,若是“不义之财”怎么办?孔子说:“不义且富与贵,于无如浮云。”(《述而》)不贪不义之财,是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最应牢记的经济伦理道德原则。
    儒家把仁义道德看作是比衣食、富贵、功名甚至生命都重要的东西,主张个人在义与利之间的选择上,首先要考虑道德的要求,把“义”放在首位。孔子说:“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卫灵公》),“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以议也。”(《里仁》)合于道义的富贵、安逸是可取的,否则,就算是“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述而》)。孟子也说:“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尽心上》)“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述而》)“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告子上》)
    取舍不苟,不赚昧心钱也是中国商人的传统美德。据史料记载,东汉时有一个商人一次典买了8匹马,当牲口的主人来赎时,马的价格已上涨了10倍。同伙主张应用现价赎回,而他却认为这样做不义,只收回了自己原来付出8匹马的本钱,多一文不取。
    现代市场经济当然是以利益为驱动机制,但同样要求“见利思义”,“义然后取”。那种不管义不义,先赚了再说,赚钱才是硬道理的行为是要不得的;那种有钱能使鬼推磨,“鬼附势慕利”(李瑞清《清道人遗集》卷二《书郑大鹤山人尺牍册子后》)的“钱神论”是要不得的;那种只有黑心才发财、专取不义之财的行为更是要不得的。
    3、放于利而行,多怨
    现代市场经济以利为驱动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一旦仅以利为诱因,不仅利的诱惑力会慢慢减退,最终失去效用,而且还会引发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孔子告诫我们:“放于利而行,多怨”(《里仁》),“利则民怨。”(《孔丛子·刑论第四》)孟子说:“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梁惠王上》)利是一柄双刃剑,我们不能只见其有利的一面,而忽视其有害的一面。
    正确的做法是,应当为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提供一种法律的、道义的制约规范和协调力量。一方面,要重视道德的引导。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有格。”(《为政》)人们有了道德良心,明是非,知丑恶,就是做一个“道德人”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法制。荀子说:”今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荀子·性恶〉)这就是儒家给予我们的智慧。
    4、天下为公
    这里的“公”,是指公正的思想,它集中体现孔子的“大同”理想之中。
    《礼记·礼运》:“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弃其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孔子“大同”理想,包含了丰富的公正、平等、人道、博爱、民主、自由的原则。古往今来,“大同”社会的美好蓝图,一直成为儒家坚定不移的理想和信念。
    儒家的“大同”理想,反映在经济活动中,是一个经济公平问题。表现在人格公平上,孔子思想中最伟大的成就,就是他对“人”的发现和关于“仁”的理论的创立。他提出“以人为本”和“泛爱众”的主张,就是要统治阶级把被统治阶级当人看待,承认对方是人而不是物,这在人格上便是人与人的平等。由于承认和重视人的平等,因而构建了儒家公正平等的经济伦理的基础,成为儒商经济伦理精神的重要内容。
    交换公平是经济公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交换公平,古今儒商是十分重视的。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交换,几乎都是在“熟人”的圈子里进行,因而,“买卖公平”、“童叟无欺”是最为突出的经济公平原则,也是儒商伦理道德的特点。正如清代商人石成金所言:“生意全凭公道导,货真价实莫欺人”(《传家宝全集·好运宝典》)。
    儒家对分配的公平十分重视,其观点主要反映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中。这一观点过去常被人认为是平均主义的源头,实在是对它的误解。孔子的原话是这样说的:“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秀氏》)“在这里,孔子是谈他的政治和经济见解,他所说的‘均’与其说是‘平均’的意思,还不如说是‘均衡’的意思,‘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意思就是,不怕少而怕不能均衡,这种不能均衡,在政治上是不能平等,在经济上是收支不能均衡。以孔子的睿智,既知社会上有不同的等级和类别,决不至于在这里要求一个国家或家庭做到‘平均’。如果说他有‘平均’思想的话,那么,充其量也不过是希望贫富不要过于悬殊,缩短贫富的差距,而不是要求平均主义。”这种分析是十分中肯的。“患寡而患不均”,即是要求在分配上注意利益的均衡,实行公平分配。
    5、“得民心者得天下”
    孔子的“仁者爱人”的“人”是类的概念,即爱人类。但在儒家政治思想中,以人为本具体化为以民为本。按照儒家“以民为本”的观点,“得民心者得天下”。从商家来说,赢得顾客就一定能够赢得市场;从管理者来说,赢得被管理者的心,得到企业员工的支持,企业就一定能够蒸蒸日上。
    我国著名的近代儒商、实业家卢作孚办企业的宗旨是:“服务社会,便利人群,开发生产,富强国家”。这一宗旨充分体现了儒家“以民为本”的观点,它对企业的指导意义是超时空的,具有普遍性。东莞宏远集团提倡“我为你,你为他,人人为康佳,康佳为国家”的康佳风格,也体现了“得民心”的意思,使康佳成为名优电子产品。
    国外许多著名企业和企业家的服务观就是与儒家“民心”说相一致的。松下幸之助说:“经营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利润乃是服务的报酬”。著名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有一句闻名全球的口号:“IBM就是服务”。这个公司专门选择、培养了一批为客户服务的“客户”工程师,其职责是站在客户需要的角度思考问题,改造IBM的产品设备,而不是以往让客户修改业务来适应IBM的设备。尊重消费者,理解顾客,最突出的表现就在于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上。美国玛丽凯化妆品公司提出“P和L”哲学。在商业惯用语中,P和L本是指“盈”(Profit)和“亏”(Loss)。但是,在玛丽凯化妆公司对P和L却另有独到的解释,它提的是“人”(People)和“爱”(Love)。他们提出:“我们是重视人的公司”。著名的美国柯达公司的承诺“请你按一下按钮,其它的事全由我们负责”。这也是消费者最中听的广告词之一。“傻瓜相机”的成功开发和推向市场,其成功的原因也内在地含具了为顾客服务的伦理精神。
    然而,至今有的商家仍不知“以民为本”的道理。有的坑害顾客,以“斩客”为捞钱的手段,最终顾客越来越少。这就是“失民心”所带来的经济恶果。
    6、兼济天下
    儒家提倡“以天下为己任”,主张“达则兼济天下”。孟子说:“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平治天下,舍我其谁?”(《梁惠王下》)。儒家的社会责任的抱负形成中华民族儿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民族责任心。对经营者来说,不仅有经营者本份的责任,还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要有为社会排忧解难的意识。
    一是要有利于发展民族经济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我们的开放程度将越来越高。但是,我们是一个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如果我们在开放中不注意保护和发展我国的民族工业、民族经济,让它有一个追赶世界先进水平的时间和过程,我们的许多民族工业就会被扼杀在萌芽、幼苗状态。当然,保护和发展我们的民族工业,主要应当采用法规的、经济政策的手段,但是,从道德上培养我们的民族经济的意识,也是重要的。
    二是要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它必然带来部分人的失业。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企业下岗的情况严重。企业下岗的职工、城市和农村无业的以及隐性失业的人员,有数千万之巨。这些人不能靠政府解决,而主要依赖企业吸纳,已有的企业要扩大招工,还应兴办更多的新的企业包括个体经营的企业,以减少社会压力,为社会稳定作贡献。这种稳定的社会环境,无疑是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条件。
    三是要捐助社会公益事业。中国古代儒商把捐助社会公益事业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如徽商发财后常常乐于设义学,办书院,建试馆,助饷助赈,抚孤恤贫,修路建桥等“义举”。儒家学说有“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之训,徽州境内至今仍屹立着众多的牌坊,为意欲不朽的儒商记功表德,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徽商在伦理道德上的一种不懈追求。
    四是要有利于淳化社会风气。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部分,它的行为对社会是有影响的,近年来,许多城市的商业、服务系统开展了“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有的城市开辟了“信誉一条街”、“百店无假货”,为城市和市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现代文明城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并不注意对社会道德的影响。如,在一段时期,铺天盖地的VCD广告,都宣称他们生产的VCD有超强纠错的功能,有的甚至点明可专门用于读质量低劣的盗版碟,这种广告对维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的不道德、违法的行为是不利的。事实说明,我们必须加强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教育,把它当做企业伦理的重要思想内容,使企业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应负的社会责任来。
sunny255 发表于 2008/1/10 17:11:00 |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 收藏该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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